日前,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第十一屆黨委委員、國資委原主任黃宗信,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、派駐紀檢組長黃繼紅,平羅縣縣委書記杜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。
  經查,黃宗信、黃繼紅、杜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,收受賄賂,接受禮品、禮金,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,並涉嫌違法犯罪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和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有關規定,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,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同意,報中央紀委審議,並經中共中央批准,決定給予黃宗信開除黨籍處分;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,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批准,決定給予黃繼紅開除黨籍處分,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;由石嘴山市委給予杜遷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並依法罷免其三級人大代表職務;收繳黃宗信、黃繼紅、杜遷違紀所得,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(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)  (原標題:寧夏區國資委原主任黃宗信等三人被開除黨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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